研读摘要 · 关键背景
2026年4月29日,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,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修订旨在衔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,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,细化申请、审理、监督等制度,提升实质性化解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。
重大新提法研判
写作替换参考规范新提法(首次提出)
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
该表述为权威发布首次明确提出,起草相关主题文稿时建议直接引用规范表述。
核心要点提取
公文写作研读要则 · 共 10 条
01
《条例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,系对2023年新《行政复议法》的配套细化
02
突出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
03
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与适当性的全面审查,加大纠错力度
04
细化行政复议申请人、被申请人确定规则及特殊情形管辖
05
完善调解机制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设计
详细解读
一、修订背景
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和解决“民告官”争议的重要制度。2023年《行政复议法》完成系统性修订,《条例》作为其配套法规,需同步完善以细化规定、健全机制、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总体思路
- 目标导向:扩大复议吸纳范围,发挥主渠道作用;
- 深化改革: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和“十五五”规划要求,优化体制机制;
- 问题导向:针对实践难题,细化管辖、提级审理、附带审查等制度。
三、工作总体要求强化
- 提升实质性化解效能,加强调解;
- 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与适当性的全面审查;
- 推进源头治理,以案促治预防争议;
- 完善领导保障机制,支持复议机构履职;
- 明确复议人员任职条件,提升专业能力。
四、申请制度细化
- 细化可申请复议的具体情形;
- 明确个体工商户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的申请人资格;
- 规范未履职、政府信息公开等特殊情形的申请期限与前置程序;
- 明确国务院多部门、垂直管理机关等特殊主体的管辖规则。
五、案件办理制度完善
- 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与职能;
- 允许被申请人自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;
- 增设合并审理,完善提级审理、当面询问、勘验、鉴定等程序;
- 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机制;
- 明确行政协议、行政赔偿类案件的复议决定种类。
六、指导与监督强化
- 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;
- 上级政府通过检查、抽查等方式监督下级复议工作;
- 复议机构可就普遍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。
七、实施保障措施
司法部将通过学习宣传、指导监督、配套制度建设三方面确保《条例》落地见效。
公文写作指南
实操起草建议公文写作重点掌握内容
- 政策依据引用:应准确引用《行政复议法》及《实施条例》条款,注明施行日期(2026年7月1日)和国务院令号(第836号)。
- 主渠道定位表述:在相关公文中需强调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”这一核心目标。
- 制度术语规范:使用“实质性化解”“适当性审查”“提级审理”“附带审查”“行政复议建议书”等规范术语。
- 职责分工明确:区分“行政复议机关”(政府)与“行政复议机构”(司法行政部门)的职责,避免混淆。
- 便民为民导向:在制定配套文件或通知时,应体现高效、便民、为民原则,突出群众权益保障。
栏目风向目录
4 大研读维度 · 体系化查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