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说明中的“合二为一”陷阱——表彰决定附件格式与内容双重错误

2026年5月28日 4 次查看 共 未列规范依据
共 1 处改动
修改前 (原稿)
中共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表彰202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各全资、控股子公司党委(总支、支部): 为表彰先进、树立标杆,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,经集团党委研究,决定授予XX公司党委等10个基层党组织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称号,授予张三等50名同志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(见附件),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学习工作。 附件一:202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

AI 专家点评

未经人工核对

错误分析

  1. 格式错误:原稿附件说明使用汉字数字“一”,不符合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附件说明的规范要求。根据标准,附件说明应使用阿拉伯数字(如“1.”、“2.”)标注附件序号,附件标题后不加标点符号,且序号与其后标题之间空1个汉字位置,回行时与上一行附件序号后的标题首字对齐。
  2. 与实际附件不符:原稿将“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”和“优秀共产党员名单”合并为一个附件名称,但实际操作中,两份名单通常作为独立附件分别印发。正文明确表彰了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和“优秀共产党员”两类对象,附件应分别列出,以便收文单位对应查找和存档。合并命名既不符合附件设置的清晰性要求,也易造成归档混乱,属于典型的“附件名称与实际内容不符”错误。

规范依据

  • 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第7.3.4条:附件说明的格式为“附件:附件序号. 附件标题”,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,附件标题末尾不标注标点。
  • 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(中办发〔2012〕14号)第九条第十项:附件应“与正文一起装订,并在正文中注明”。附件名称必须与实际附件的标题和数量严格一致。

点评由 AI 辅助生成,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权威结论。 引用条款请以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与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等标准原文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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