错误点分析:
- 附件名称与正文不一致:正文中明确表述报送的附件名称是“《XX市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》”,但附件说明中却写成了“XX市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代项目建议书)”。多出的“(代项目建议书)”在正文中从未出现,可能导致收文单位认为实际报送的材料与清单不符,引发质疑甚至退件。
- 附件说明格式不规范:序号使用了“1、”而不是规范的全角圆点“1.”。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明确规定,附件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加小圆点,如“1.”。
- “附件”二字后缺少换行:标准格式中,“附件”二字后应直接换行,左空二字书写附件内容。原文中“附件:1、”挤在一起,排版不规范。
修改建议:
- 统一附件名称与正文表述,去除多余的“(代项目建议书)”。如果确实需要说明代项目建议书,应在正文中明确提及,并保持附件说明一致。
- 将序号“1、”改为“1.”。
- 将“附件:”单独成行,在下方分行列出附件,使格式清晰。
引用的公文规范: 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第7.3.4条:附件说明的标注方法是在正文下空一行,左空二字,标识“附件:”,后标附件序号和名称。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(如“1.”),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。附件名称应与正文中所述的附件名称保持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