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例是一份典型的业务指导类下行通知,在公文格式规范上存在多处典型错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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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格式不规范且要素不全:
- 原稿公文标题加注了书名号《 》,违反了公文标题直接居中标注的规定;
- 缺少“发文机关”要素和介词“关于”,仅保留了事由和文种,不够严谨完整。修改稿补充为“XX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及审核工作的通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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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说明格式严重失范:
- 标注方式错误:原稿使用了括号“【附件】:”,且附件名称前后误加了书名号,句末使用了分号;
- 标注规则应为:正文下空一行,左空二字编排“附件:”,后接附件名称,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;单一附件不应标注序号“1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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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机关署名与成文日期格式错误:
- 发文机关署名不规范:原稿仅写“区财政局”,应署发文机关规范全称或规范简称(如“XX区财政局”);
- 成文日期写法错误:原稿采用“2026.01.12”的点号缩写形式,违反了国家标准。成文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写为“2026年1月12日”,而非“2026年01月12日”或点号形式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