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中介词“关于”与“对”连用错误案例

2026年7月6日 5 次查看 共 未列规范依据
共 1 处改动
修改前 (原稿)
关于对XX市2025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

AI 专家点评

未经人工核对

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(中办发〔2012〕14号)及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国家标准(GB/T 9704—2012),公文标题应简明扼要,准确概括公文内容。其中明确规定,标题中不得重复使用意义相近或功能重叠的介词。

本例中,“关于”与“对”均为介词,且在语义上存在重复:“关于”已引出事由,“对”在此处并无必要,反而造成结构冗余、语义重复。此类错误常见于初学者或习惯口语化表达的拟稿人。

正确做法是保留“关于”,删除“对”,使标题简洁规范。修改后标题为“关于XX市2025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”,既符合语法规范,也契合公文标题的庄重性与准确性要求。

点评由 AI 辅助生成,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权威结论。 引用条款请以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与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等标准原文为准。

继续研读同类案例

按错情类型继续浏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