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示夹带“工作成绩”的典型案例

2026年7月6日 11 次查看 共 未列规范依据
共 2 处改动
修改前 (原稿)
关于申请追加2025年度信息化建设经费的请示 市政府: 2025年以来,我局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,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。截至目前,已建成“智慧政务”平台一期工程,实现90%以上审批事项网上办理,累计办件量突破15万件,群众满意度达98.5%,较去年同期提升3个百分点。同时,我局还组织开展了全市数据资源普查,形成数据资产目录300余项,为全市“一网通办”提供了有力支撑。然而,随着业务量增长,现有服务器负载已达85%,预计下半年将突破90%,亟需对硬件进行升级扩容。为此,特申请追加2025年度信息化建设经费200万元,用于采购服务器、存储设备及网络安全防护系统。以上请示妥否,请批示。

AI 专家点评

未经人工核对

错误分析:

  1. 文种混用:请示与报告是两种不同文种。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第8条,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、批准,要求“一文一事”;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、反映情况。本例原稿在请示中大量堆砌工作成绩(如办件量、满意度等),实质上是将报告内容混入请示,违反了“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,也不得在请示中夹带报告事项”的规范。
  2. 违背行文目的:请示的核心是“请”,上级机关关注的是“为什么请求”和“请求什么”,而非详细汇报已完成工作。原稿中近半篇幅用于表功,冲淡了请示主题,可能让领导难以快速抓取关键需求。
  3. 增加审批难度:多余的成绩描述易使上级误以为本单位能力充足或资源已够,反而对追加经费的紧迫产生质疑。

修改建议:

  • 删去所有非必要的成绩汇报,仅保留与请示事项直接相关的背景(如系统负载已达临界值)。
  • 按照“事由-困难或依据-具体请求”的逻辑压缩篇幅,确保上级一眼可见请示核心。
  • 如需提供佐证,应以附件形式列明(如负载监测报告),而非在正文中大段论述。

点评由 AI 辅助生成,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权威结论。 引用条款请以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与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等标准原文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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